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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学习范文精选

条例学习

条例学习范文第1篇

学习党内两个《条例》的几点认识张汉为最近,《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使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基本法规更加充实完善。总之,这两个《条例》实、细、具体,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条例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反腐斗争的宣言,也是推进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的重要文件。最近,有记者在街头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8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新条例会加大中国的反腐工作力度,推进中国的反腐进程。没有以制度为载体的监督是软弱的监督,而制度反腐是带有锋利牙齿的,这会极大增强反腐效果。前不久社科院进行的一次问卷调查表明,70%以上的受访者对反腐倡廉工作表示关注。这一数字说明,只要反腐措施正确,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全力支持。昨天,下午温总理的记者招待会上专门讲到反腐倡廉的问题。他指出一要建立教育和执法的体制、机制;二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腐败分子;三要时刻关心老百姓的八件大事。从温总理的答记者就反映了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当前反腐倡廉的问题信心和决心。我们要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中央在全党颁布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颁布两个《条例》都是严肃党内法规,加强党的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管党,保持党组织核心和主心骨作用的重要举措。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两个条例”的重要意义;同时务必使每个党员都熟悉“两个条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而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从思想上提高执行两个《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接受上级、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心,带好班子、做出样子、领好路子。第一、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对权力的本质认识不清,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就有背离党的宗旨的危险。各级领导干部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责任。权力越大,为人民尽责的机会越多,作贡献的潜能越大,就越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必须坚持勤政廉政,恪守为民之责。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奉献。每个领导干部都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把掌权用权寓于对人民、对事业、对社会的奉献之中。要认识到权力是一种约束。领导干部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但决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应时刻做到慎权、慎独、慎微,自觉接受监督。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只有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危机感,才能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缚,不为权所动,不为欲所惑。第二、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正确行使好权力。领导干部必须慎用权力。权力从产生起,就具有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正确运用权力,可以造福于社会,造福于人民;相反,如果权力被滥用,就可能为害社会,为害人民。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为人民用好权。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此次条例的制定还吸取了党的历史上许多经验和教训,比如民主生活会是党在长期发展中证明行之有效的一项制度,但目前有的地方和部门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针对这一情况,条例就专门单列“民主生活会”一节。条例明确要求: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要及时在一定范围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上级党组织认为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责令重新召开等。第三、深化对权力的认识,必须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现在党内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腐败问题的重要原因就是权力没有得到有效监督,实质是党内民主遭到破坏,条例高度重视发展党内民主,是执政党跳出‘人亡党息’的历史周期率,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可靠保证。一是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健全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领导班子的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由集体研究决定并履行必要的票决程序。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任期审计、出国(境)审查审批、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承诺、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委员和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逐步推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二是加强干部工作监督。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逐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讨论前要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民主协商程序和通报制度,充分听取政协和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运用会议发言、调研视察、意见建议、社情民意、政协提案等方式,调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坚持和完善政协委员视察、

条例学习范文第2篇

《信访条例》学习体会

新修订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访条例》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党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信访工作、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的需要;是信访工作法制建设向前迈进的重要标志。新修订的《信访条例》内涵丰富,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比较强,它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行制度和机制创新,充分体现了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充分体现了维护信访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颁布对推动信访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学习,我认识到以下几点:小陈老师工作室版权所有

一、信访工作必须畅通渠道。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自始自终都贯穿着畅通信访渠道这条主线。贯彻《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就必须从信息公开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员诚实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

条例学习范文第3篇

一、对“两个条例”的内容及其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和认识

这两个条例实施,是理论实践发展的重要成果,坚持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体现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保障了党的权益和先进性。两个条例作为党内的配套措施,内容上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总的共同点就是要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我们党的法规和制度建设,又各有特点、各有侧重。党内监督条例侧重于事前监督,监督对象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纪律处分条例侧重于事后的处理,适用范围主要是违犯党纪,应该受到纪律追究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这是一个不同的地方。还有一个不同的就是两个条例的依据和发源有所不同。党内监督条例总章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党章制定本条例。依据是按照党章,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按照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际来制定的。

1、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认识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制定一个党内监督的规范性文件,是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党内外强烈的呼声。首先,制定这个条例是全面推进党建工作的需要。十六大精神指出,要把我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这个条例的制定,表明我们党在制度建设上有了新的进展和新的成果。其次,制定这个条例是我们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制约体制的需要。在我们党的建设中,要提高全党的整体素质,要规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领导行为,要保持党的先进性,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实现党的自觉性和组织的监督制约相统一,要在全党提高自身自觉性的基础上,依法治党。第三,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目前,我们党内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形势还很严峻,党风不正和腐败现象的蔓延,原因不外乎体制上的弊端、监督不力和纪律松弛这些方面。这个文件的出台,是我们党风建设的需要,是制度建设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党内监督不是一个新问题,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建设、领导机制和执政方式有了新的进展的情况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深化党的执政效率的历史性和必然性的产物。从我党来讲,特别是执政以后,重视党内监督问题是我们党一贯的思想,各代党的领导人十分重视这个问题,指出要加强党内思想教育,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做出适当规定,便于对党组织和党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党的十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提高完善党内监督和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决定。监督条例的出台,顺应新时期下党的建设的新形势和新情况,对加强党的建设和执政能力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2、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经过修订以后,内容更加全面和具体,本着“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结合了新的形势,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我们党以往纪律处分方面的一些规定进一步条例化、规范化、具体化。

新的条例经过实践并修改以后,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重婚、包养情妇等行为,从严从重处理。但条例同时注重保护每一个普通党员的权利,强调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定性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办成铁案,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学习“两个条例”的一些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委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委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条例学习范文第4篇

-------------华容县农机局夏金明

2005年1月10日,国务院总理签署第431号令,颁布了新修改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新《信访条例》从今年5月1日起实行。《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信访条例》规定了3个方面的重要制度。这几项制度具有严密的逻辑联系:信访渠道——信访事项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畅通信访渠道制度。

信访渠道是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老百姓说,信访不通,上层耳聋;信访不复,百姓在哭;信访不查,贪官不怕。条例规定了五条信访渠道:1.书信;2.电子邮件;3.传真;4.电话;5.走访。新条例规定,利用现有各级政府政务网络信息系统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并实现上下级政府互联互通,既有利于信访人查询信访信息,也有利于上级政府信访机构及时了解、指导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

二、信访事项的提出制度。

1.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信访人主要有7项权利和5项义务。权利:1.信访事项提出权(信访权);2.不受报复权(要求保密权);3.请求复查权;4.了解权(要求答复权);5.申述权(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6.反映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权。7.接受奖励权(提出的建议对党和国家有重大贡献)。义务:1.遵守提出程序的义务;2.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3.遵守禁止性行为的义务;4.遵守上访程序的义务;5.执行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义务。

2.信访人的信访对象和信访内容。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第十四条规定可以对信访人对下列组织或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信访对象是五类组织或工作人员: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四是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五是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信访内容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主要是指信访人不服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侵害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3.信访人的信访方式。第十六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第十七条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有关机关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确受理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是信访人向一会两院(人大、法院、检察院)提出的,交由“一会两院”办理;二是向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本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三是向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提出的,交下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特别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里讲的是“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而不是“逐级转送”。转送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这样规定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办理时间。“下级”和“下一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确职责要求。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级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有关行政机关应当相互通报信访事项的受理情况。第二十三条还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过去信访的弊端大都是“不规范”所致。如:层层批转,以致“把秦香莲的申诉批转给陈世美阅处”。致使信访人受到打击报复。

条例学习范文第5篇

市残联党组理事会一班人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残联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三件大事”,按市纪委统一要求,认真抓好中共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件》(以下简称为《两个条例》)的宣传、学习与贯彻,按“代表、服务、管理”的工作职责加强会党组领导干部、机关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结合我会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市残联系统掀起宣传、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新高潮。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蹒中央颁布实施的《两个条例》是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大举措施,这两个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形成用制度规范党和政府各级组织的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有利于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两个条例》是开展党内监督和严肃党的纪律的基本法规,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指导性,是我们党几十年来在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正反两方面基础上得出来的科学总结,是用法律、法规形式来确定党要管理党、从严治党的结果,在目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改革难度加大的关键时期,我们党出台颁布《两个条例》是很有必要,是非常及时的。

1、开展学习宣传《两个条例》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及中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的需要。以同志为中央体育场集体以来,我们党对反腐败工作,加强党风、政风、作风建设等方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保证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永保我党永不变色,用法规形式把党的监督与党的纪律固定下来,这样有利于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我国的长治久安、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根本改善,这是一部治党治国的总章程,是保持我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永远沿着马克思、列宁主义道路走下去的根本政治保证之一。

2、开展学习贯彻《两个条例》活动是改善我市发展不够、发展不快、发展环境不优,加快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委正确领导下,我市残疾人事业与全市各部门条单位工作一样也获得了长足进步,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职业培训等方面在全小取得了超前位置,但我们也应看到,由于残联系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思进取、满于现状、好逸亚劳的骄傲自满情绪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影响颇深,《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将无疑对残联系统领导干部是一个很好的警示作用,有利于残联系统领导干部思考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培植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大项目”,有利于残联系统领导干部情为残疾人所系,利为残疾人所谋,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有利于残联系统领导干部勤奋工作,改善为残疾人服务质量,提高做好残疾人事业工作水平。

二、积极部署,扎实工作,确保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工作落到实处。

1、领导到位,做到组织落实。今年3月份市纪委对《两个条例》学习宣传工作非常重视,为保证宣传学习贯彻该条例落实到具体学习中去,会党组积极行动,成立了以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新玲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纪检工作副理事长为副组长,其它部门同志为成员的宣传学习《两个条例》领导小组。并将宣传学习贯彻《两个条例》的有关文件转发给基层残联党组织。

2、学习计划到位,做到方案落实。3月26日,市纪委布置《两个条例》学习动员会后,会党组召开二次专题会议,一是听取分管纪检工作领导专题汇报,传达市纪委有关《两个条例》的学习宣传的有关精神,二是听取具体承办《两个条例》学习宣传部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对培训学习计划结合残联实际,修改完善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工作方案,按“先党组、后党外,先领导、后基层,先机关干部、后二级单位“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总思路,细化宣传学习工作方案,使《两个条例》的发动、宣传学习在全市残联系统有条不紊的开展起来。

3、时间到位,做到学习工作落实。按会党组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首先会党组中心理论学习小组带头学习,会党组书记理事长分别于4月10日、5月3日两次召开专题理论学习会,党组书记理事长陈新玲同志带头通读《两个条例》的原文,带头发言,其它成员思想活跃、发言积极,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两个条例》是我们党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大法定,是总结我党执政50多年来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经验教训的总结。适应了当今时代和社会发展,从具体法规的角度来全面建设党内监督结构体系,正确规范监督授权,从监督保障职责,从而使两个条例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内容,规模和严惩程度,保证了两个条例正当性、有效性及可操作性。

党组成员在学习讲座中认识到一是正式确立了各级纪委为党内监督的机关,二是统一规定了十项监督制度即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制度、重要问题通报和报告制度、述职正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信访处理制度、巡视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舆论监督制度、询问和质询制度、罢免和撤换要求及处理制度。

基二,机关支部组织机关党员利用周四下午政治业务学习机会,集中一段时间召开四次大型集中学习讨论会,一是党员干部集中一起全篇通读、逐句理解《两个条例》性质及主要特点,二是机关赏带头谈体会,表明自己对《两个条例》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三是机关同志掇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达28篇,其中有的文章达6000多字,大家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不同结合残疾人工作特点倡谈自己的独特见解。大家都一致认为这两个条例颁布实施体现了时代性,把握了规律性,富有创造性,大家在讨论发言中一致认为两个条例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第一是强调了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制度监督,第二是建立了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第三是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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